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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计时4个月!中小银行密集股权确权“补作业”,监管排查违规持股

发布时间:2021-8-18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农村金融 观看:420

距离商业银行股权确权的最后期限——2021年12月31日,仅有最后的4个多月,不少中小银行密集“补交作业”,紧锣密鼓地开展股权确权核查登记工作。


《中华合作时报》记者注意到,最近一段时间,为进一步规范股权管理,加强股东权益保护,多家中小银行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发布《股东股权确权公告》《关于股东股权线上补充确权的公告》,披露了其股权确权进展情况。


记者梳理时发现,此次银行股权确权工作覆盖面较广,不仅涉及到城商行、农商行,还包括了农信社和村镇银行。7月末以来,已有邢台银行、泉州银行、广西马山农商银行、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西奉新农商银行、新疆温宿农商银行、准格尔旗蒙商村镇银行等数十家中小银行相继发布类似公告。多家中小银行在公告中称,大部分股东已完成股权确权,但仍有部分股东因各种原因未能进行确权,且多家银行公告中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距离“大限”仅130多天

中小银行密集“补作业”难在哪?


在公司治理中,股权管理是有力抓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近年来,中小银行隐瞒股权、代持股权、股权层层嵌套等股权管理乱象频发,受到监管部门高度重视。


三年以来,银保监会将整治金融机构股东和股权管理乱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不仅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商业银行建立股权托管制度,对银行股东进行确权登记,还具体明确了这项工作的“时间表”。


《中华合作时报》记者了解到,为规范银行股权管理,2019年7月,银保监会出台《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明确银行应在股权托管的同时做好股权确权工作。按照《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拟定的过渡时间表,在2020年6月底前银行应完成股权托管,并完成不低于80%的股权确权。除特殊原因外,在2021年12月底前要完成全部股权的确权。近期,随着这一期限的临近,不少银行密集展开了股权确认登记或补充登记。


据公开消息,根据监管要求,到今年7月,大部分省市的非上市银行股权托管工作都已如期完成,还有少数省份的银行因特殊原因在获得监管部门许可后暂缓托管工作。


业内人士指出,银行股权确权主要是确定股权所有人的信息,包括合法持有关系等,是一个财产确认所有权的过程。一般的股权确权相对容易,只要权属没有任何法律纠纷、所有人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不管是自然人股东还是机构股东,基本确权都没有什么难度。


那么,哪些情况会造成股权确权延迟呢?据专业人士分析,其一,从银行角度来说,如果一些中小银行起初股东信息管理就相对薄弱,可能存在股东联系不上或股东变更未及时掌握等情况,会对股权确权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其二,从股东角度来说,如果股东涉及到股权纠纷或有较为复杂的法律关系,在股权关系没有解决或厘清之前,确权就难以完成,造成股权确权延迟。


从股权确权的目的来看,银行股权确权是监管层强化股东穿透管理、规范股东行为的体现。此前,因股权不明晰,不少银行曾出现隐瞒股权、入股资金来源不明晰、代持股权、股权层层嵌套等乱象,并以此来规避监管。对此,银保监会正严厉查处这一行为。


监管层面再出重拳

清理员工(含董监高)违规持股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银行股东确权工作的持续推进,在此基础上的清理违规持股工作也在有序展开。


日前,记者从业内获悉,银保监会正严厉查处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含董监高)隐蔽、变相、委托他人或通过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实际出资或不符合法定出资形式出资而实际占有本公司股权收益等情形。


据了解,此次排查主要有三个重点:一是排查公司员工(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持有本公司及子公司股权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隐蔽、变相、委托他人或通过近亲属持有公司股权,不实际出资或用不符合法定出资形式的要素出资而实际占有公司股权收益等情形。二是梳理2018年以来已发现的员工违规持有本公司及子公司股权问题,包括已处罚或整改退出的违规情形。三是排查公司股东股权中是否存在其他银行保险机构高管以及政府部门公职人员违规持股问题。


此外,银保监会还要求各银保监局、机构监管部门、管委会在前期股权(含资本不实、股东不实)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公司治理评估、现场检查以及巡视等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梳理汇总其中涉及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及政府部门公职人员违规持股的有关情况。


同时,还要求相关方面加强股东资质审核,严格审查入股资金来源,有效识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和最终受益人,确保各方关系清晰透明,严格禁止股权代持、隐形股东等行为。


据悉,各银行保险机构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报送机构人员违规持股情况表。各银保监局、机构监管部门、管委会应汇总所辖机构排查情况和员工持股违规问题梳理汇总情况,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汇总报告及附表报送至银保监会公司治理部。


监管人士表示,商业银行进行股权托管总体上提高了股权管理水平,降低了股权管理成本。对股东股权确权,并将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可从根本上清理代持情况,有利于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持续提升发展质量。


股权托管的“农信实践”

托管服务有力推动农商行改制化险


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产权改革是关键,而股权集中托管则是监管加强中小银行股权穿透式管理的重要手段。权威数据显示,经过3年的农信改制,广东全面完成产权改革,同时,全面完成农商行股权集中托管、整体确权比例超90%。


据广东省国资委公开消息,2017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启动以全面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化解风险为目标的改制攻坚行动以来,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所属广东省金服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股公司”)承担了韶关市区农信社、茂名城区农信社、潮州市区农信社等38家改制农信社股权托管工作,占全省64家改制农信社的59.37%。截至2021年3月底,已实现托管农商行股本282.8亿股,托管股东160230户。


在农商行股权托管工作推进过程中,金股公司严格履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关于商业银行股权托管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协助省银保监局做好农商行股权登记、股东名册整理、股权管理、数据上报、风险预警等各项工作。


为更好地服务农商行及监管机构,金股公司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完善信息化建设,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延伸股权托管服务链,构建全方位的股权托管服务体系,并配合证监、银保监等机构建立健全股权规范管理模式及风险监测体系。


在业内人士看来,托管业务如同金融监管的“第二只眼”,可有效规范银行股权托管行为,提高银行股权信息透明度与股权管理水平。对于农信机构来说,股权托管很好地促进了自身的规范发展,也为未来加快资本补充、登陆更高层次的资本市场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