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社员: 根据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五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华安农信联社关于2022年度股金分红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股金分红分配方案 1.现金分红:2022年度股金分红按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6月29日)社员所持有股份总额的10%(含税)派发现金股利。 2.转增股本:2022年度不进行股本转增。 实施方案 1.实施时间:2023年6月30日。 2.实施方式:现金分红将转入与股金关联的银行结算账户(自然人股转入金额为代扣个人所得税后的剩余金额)。 税收缴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自然人社员用未分配利润分红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将由华安农信联社直接从现金分红中代扣代缴。企业社员涉及的税收由企业自行缴纳。 自2023年7月1日起,社员可持股金证、股金关联的银行结算账户到福建农信系统各营业网点核对查收。 咨询电话:0596-7365166 特此公告。 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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