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社员:
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9年度股金分红方案经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主管部门批准,现将分红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分配方案
2019年度股金分红只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对历年结余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现金分红:按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7月1日)在册的社员所持有股份的16%(含税金)比例派发现金红利。
实施方案
(一)红利发放时间:公告之日至2020年7月5日前结束。
(二)红利发放登记办法
红利发放方式:现金分红转入股金关联的银行结算账户。
(三)个人所得税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自然人社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将由本社直接从现金分红中代扣代缴。企业社员涉及的税收由企业自行缴纳。
咨询电话:0596-8336484
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0年7月1日